一、“膨胀剂”与“防水剂”“抗渗剂”膨胀剂主要应用于地下工程具有防水要求的结构部位,用于桥梁、重型设备的基座灌浆压浆,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核电、1石化及其它水工结构等。近年来,部分厂家因价格、客户需求等因素,降低了膨胀率,生产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企标微膨胀型产品。甚至有厂家生产完全不具有膨胀率的产品,以“防水剂”“抗渗剂”的名号投放市场并大肆宣传。一部分工程人员甚至认为“混凝土要达到合格的抗渗要求,就一定要使用防水剂、抗渗剂”。这种说法其实是毫无依据的,抗渗混凝土更应该是由混凝土生产企业通过调整原材料颗粒级配、选择更好的原材料来配制,与掺入混凝土防水剂抗渗剂毫无关系。“防水剂”“抗渗剂”本身就是毫无技术依据的次等产品。而膨胀剂的作用,一向是用于抵抗混凝土自收缩带来的裂缝问题。
膨胀剂主要功能是补偿商品混凝土硬化过程中的干缩和冷缩。为减免收缩开裂,sy-g膨胀剂,我们总结在合肥南站地下隧道施工总结;它可以应用于各种抗裂防渗商品混凝土,尤其适用于与防水有关的地下、水工、海工、地铁、隧道和水电等钢筋商品混凝土结构工程。
我国膨胀剂有三种类型:硫铝酸钙类(如UEA、AEA、PNC、FS、PPT等)氧化钙-硫铝酸钙类(如CEA)和氧化钙类。由于钙矾石(C3A·3CaSO4·32H2O)的化学稳定性和耐水性优良,国内外绝大多数生产硫铝酸钙类膨胀剂。CaO水化生成Ca(OH)2可以产生膨胀,但Ca(OH)2在压力水下易溶解,所以GBJ119规范中规定,含CaO膨胀剂不得使用在地下,海工等防水工程中,目前只有北京市有两家生产CEA。用户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工程,选用恰当类型的膨胀剂。选用膨胀剂时,首先检验它是否达到《商品混凝土膨胀剂》建材行业JC476-2001标准。主要看三项:一是碱含量≤0.75%,二是水中7d限制膨胀剂≥0.025%,三是掺量≤12%(北京市建委规定掺量≤8%才能入市)。现在许多省市已取消产品许可证,更要加强质检。对于重大工程,辽宁膨胀剂,应到膨胀剂生产厂家考察其生产工艺线和化验仪器设备是否先进、齐全。在库房随机取样抽验,防止假冒伪劣膨胀剂流入市场。现在膨胀剂牌号近30个,同一品牌如UEA,全国有25个厂生产,不管哪家的膨胀剂,都应通过用户自检或委托有咨询单位复检,合格者才能使用,不合格者则拒用。甚至追究厂家的经济责任。
有些厂家以高额回扣手段或者以贬低人家抬高自己的手段推销自己的膨胀剂,有的厂搞伪宣传,把膨胀剂吹成万1能之药,遇到这些情况,请您提高警惕。不管怎样,用户都应随机抽样,混凝土膨胀剂,按厂家推荐的掺量,检验其膨胀剂是否达标,才能决定取舍。凡膨胀剂中碱含量**过0.75%。掺量**过12%者,均属淘汰产品,不得使用。
2、膨胀剂的选用和掺量
2.1结合工程实际选用合适类型的膨胀剂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50119—2003中规定,硫铝酸钙类、氧化钙一硫铝酸钙类膨胀剂不能用于长期处于环境温度为80℃以上的工程。虽然规范没有限制长期的时间,但考虑到安全,如果没有足够的降温措施,在厚度2m以上的混凝土结构和厚度1m以上的基础底板等厚大结构中应慎重使用膨胀剂。因为膨胀剂在厚大结构内,水化程度降低,膨胀能减小,甚至钙矾石分解,达不到预期的补偿收缩作用。为防止和减少混凝土温度裂缝,其内外温差一般宜小于25℃。
应用氧化钙类膨胀剂时,由于CaO水化生成Ca(OH)2,而Ca(OH)2化学稳定性差和胶凝性较差,它与CL-、SO42-、Na+、Mg2+等离子进行置换反应,形成膨胀结晶体或被溶析出来,因此从耐久性角度考虑,该类膨胀剂不得用于海水和有侵蚀性介质的工程。
采用复合型膨胀剂,如缓凝型复合膨胀剂,有利于商品混凝土的远距离运输和泵送;抗冻型复合膨胀剂则适用于冬期施工的膨胀混凝土。